都可以使用
明珠公用卡可集体办卡和个人办卡。办卡是每张卡须交纳30元押金,并按规定的充值标准充值,售卡充值点给出具押金单据和报销凭证。
集体办卡充值业务可到公交售卡充值点(原售票室)和大连市商业银行办理。集体统一在公交售卡充值点或商业银行交款充值业务的持卡人只能在公交售卡充值点或商业银行所属的充值点充值。
集体第一次办卡为定额充值,充值额为50元,再充值最低为20元,以元为增加额单位,最高充值金额为300元。集体办的卡允许个人用现金在任一充值点补充充值,充值额与个人办卡充值额相同。
个人办理普通卡时,可到公交企业和大连市商业银行在本市所属售卡充值点办理并充值。